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关于2025年上半年专业技术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

内容来源: 日期: 2025-03-07 14:37 浏览次数:

校属各单位:

根据省职称初定文件豫人社规〔2021〕7号)精神,现将必赢官网2025上半年专业技术职称初定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人员范围

专业技术岗位在编和人事代理人员

二、基本条件

详见省职称初定文件https://hrss.henan.gov.cn/2021/10-26/2334493.html

、申报程序

1、个人申请。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,同时提交相关材料(1、身份证,学位证、毕业证、学位学历认证报告(国外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,国内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、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)的复印件,按照博士、硕士、本科的顺序装订;2、个人业务总结3其他相关材料)。

2、所在单位考核。由所在单位初审材料,结合岗位要求对申报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,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考核结果负责。

3、材料提交。单位将职称初定汇总表(含电子版)、申报人员材料提交到人事处。

4、系统填报。对符合初定条件的申报人员,开通职称申报系统申报人账号和密码。申报人登陆 http://222.143.33.99:8083/zcsb/login.do,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,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,修改密码后按要求录入个人基本信息,将申报材料扫描上传提交。所录信息内容必须真实、客观、有效,若有虚假,一经查出将依据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责任追究。

、其他说明

1、硕士研究生(在编)需到校满半年,人事代理人员需到校满1年。

2、申报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

3、申请初定教师系列人员需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

4、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经济、会计、统计、审计、卫生、翻译、出版、通信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系列(专业)需提交相应初级资格证书,无需填报系统。

5、符合初定年限、但不具备初定资格的人员可申请初定专业技术十三级(员级)。

6312日下午下班前将材料交到人事处N410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410@nynu.edu.cn

联系人:孙晓    联系电话:63513710



人事处

2025年3月7日